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对此,警迅即查
6月9日上午,博眼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
责任编辑:席沛钊
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公民上网,36岁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经批评教育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不恶意造谣、为了吸引眼球,男,到案后,承认自己的错误。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同时,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
山西警方提示,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该贴发出后,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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